在5月1日的一件事件中,江苏苏州的一位博主发现了观前街童年主题零食店的价格诡计。视频显示,价签上标价1毛7,但是以克为单位计价,实际上是85元一斤。这位博主挑选了一些辣条后,竟花费了187元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公布了调查结果,证实了网上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。尽管现场商品明码标价,未违反价格法规,但其价格标识却不符合消费者的认知。局方已要求店方整改,辣条的售价已改为以包计价,价格从3元到15元不等。
这样的情况引发了人们对于计量单位的关注。商家以克为计量单位,让消费者难以直觉地理解价格,这种做法似乎有意误导消费者。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,如武汉一起雪花酥标价12.8元/50g,却高价6块681元,以及重庆的牛乳糖价格高达466元,也是以50克为计量单位。为什么一些商家不直接按通行的计量单位标注价格?为何要玩弄这些小数点游戏?消费者感到满意的数字背后,却隐藏着实际价格与其期望价值之间的巨大落差。
《价格法》规定商家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码实价,遵循商业习惯,诚信经营,以避免误导消费者。某些商家故意不按常规方式标示商品计量单位,没有提前告知,这涉嫌价格欺诈。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也损害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,对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。
为了提升消费者信心,需要打造一个诚信的消费环境。针对各种在计量单位上搞小动作的零食刺客,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果断措施,不能纵容其行为。消费者在旅游景点消费时应该感到放心,不应被欺诈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共同协作,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市场秩序,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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