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7日,大风新闻报道,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的李先生控诉称大年初四天,杨集派出所的民开着警车到红花镇喊话,声称李先生涉嫌嫖娼,导致全村人皆知。次日,郯城县公安局宣传室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,涉事的杨集派出所民警谢某已被停职,警务督察部门正展开调查,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处理。据询问得知,用喇叭喊话涉嫌嫖娼是否合法合规?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警务督察部门将根据核查结果做出结论,并承诺有进展将及时通报。该负责人指出,群众监督、媒体监督对公安执法是有益的。
报道指出,李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,常年在外地工作。2023年9月下旬,他接到家乡相邻乡镇派出所民警电话,称他半年前有一笔涉嫌嫖娼的转账记录。一位姓左的同村村民联系李先生称,他助处理此事。尽管李先生某转账,但左某未收取己未嫖娼,转账只是为了避免事情扩大化。报道披露,2月3日晚,李先生被传唤至派出所,仍坚称无嫖娼行为。在被羁押20多小时后,李先生获释。一名辅警告诉他,除夕当天应主动前往派出所,但李先生并未出席。随后,警方开车在村内寻找他,并用车内喊话器喊着他的名字,声称他涉嫌嫖娼,这对其人格构成极大侮辱。2月13日,派出所再派出两辆警车到村里寻找他,车辆在村主要道路上警笛鸣响,反复喊着他的名字,并称他涉嫌嫖娼。李先生感到无地自容,认为自身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,遂向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投诉,希望得以维护自身合权益。
为何同村左某间接联系上李先生?郯城县公安局宣传室负责人解释称,当时警方多次传唤未见李先生。警务督察部前已获取左某资料,正在调查中。具体情况将稍后发布通报,建议以通报内容为准。李先生是红花镇人,为何由相邻乡镇的杨集派出办理此案?负责人解释称,该案最初由县公安局发现,由于涉及多条案件线索,因此将其分配给村级派出所,这一做法并无问题。
做完笔录按程序是要签字的,如果不识字可以让他念出来,一样的程序,如果你们看不看就签了,责任肯定在你们证人是基于其对案件的了解而获得证人的身份的,不是由于签字,如果你知道案件有关的情况,依法就有义务出庭作证,和签字无关诱供指的是对犯罪嫌疑人以诱导的手段非法获取供词,对你们显然不是诱供。 你那情形,估计就是民警没跟你们充分说明情况就喊你们签字,工作做的不够好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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